2000年4月,交通部頒佈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》,這標志著全國治超工作全面啟動。隨後各地相繼召開會議落實,出台管理辦法,開展專項行動。然而,時至今日,“治超”的“文山會海”不僅沒有壓住超載超限,一些文件甚至異化為保護管理部門“創收”的工具。(12月1日澎湃新聞網)
  在《三國演義》中,魏國的司馬懿很清楚諸葛亮的存在對於自己的意義,只要諸葛亮搞北伐,自己就會被重用,一旦北伐停止,他的處境就會很危險。因為,像司馬懿這樣一個並不輸於諸葛亮的軍事家,一方面朝廷不得不靠他來對付蜀漢的攻伐,一方面其擁有重兵又是對朝廷的潛在威脅,對於朝廷而言,此人戰時可用,平時則須防範甚至在必要時應“兔死狗烹”。
  講這個故事是想說明,有些事物是相輔相成相對而生的,當其中的某一方消失,另一方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。而在此過程中,害怕失去存在的意義的一方,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,會樂見對方的存在。如果自己的行為會導致對方消失,那就約束自己的行為,就像司馬懿主動避戰或在關鍵時刻故意失誤放諸葛亮一馬一樣。
  同樣的問題表現在治超中,則是很多地方的執法者一邊擺出嚴格執法的姿態,一邊故意放任超載現象的存在。具體表現在,專項行動期間查處無比嚴格,處罰無比嚴厲,專項行動一過即睜一隻眼閉一隻眼;只罰款不卸貨,交了錢可以繼續上路,罰款單成了超載上路的通行證;搞出諸如“罰款用票”、“包季套餐”之類的名頭,讓治超成了創收和收取“保護費”的藉口。
  很多時候,類似的“以治超為輔,以罰款創收為主”的現象在當地屬於公開的秘密,甚至根本不是什麼秘密,但無論是相關部門的上級部門,還是當地的主政者,對此似乎都無動於衷。上級部門或主政者對此類靠超載罰款“創收”現象的容忍,原因不外乎,要麼是也可以從“創收”中得利,樂得眼隻眼閉隻眼;要麼是奉行“有利益才有動力”的觀點,唯恐管嚴了具體執法者無動力幹活,導致其對超載的放任;要麼是二者兼而有之。
  以上種種,始終沒有脫離一個“錢”字。也正是為了這個“錢”字,各種道路上超載車輛比比皆是,因超載而引發的交通事故比比皆是,甚至這死亡者中也不乏執法者,更不乏超載者自己。但這都沒能阻止超載現象的泛濫。
  靠文件治理不了超載,在不能對執法者形成有效約束的制度保障下,也無法徹底杜絕超載現象。必須將權力最末端的執法者的權力也關進制度的籠子,對他們形成有效的監督,才望改善目前的治超狀況。同時,也應在技術上想辦法,像治理機動車闖紅燈等交通違法現象一樣,通過技術手段減少治超過程中的人為干預,實現治超新突破。制度的保障加上技術的突破,恐怕才是今後治超的最佳方向。
  文/張楠之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“創收”衝動不除,超載難以根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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