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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晨報記者張昱欣報道 上海紀檢監察部門昨天通報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。
  2013年5月30日,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站站長裴恩樂接受企業宴請並收受禮金。受到黨內警告處分。
  2013年9月13日至14日,靜安區建管署副署長(主持工作)陸新組織中層以上人員赴外區考察,考察期間接受相關企業宴請並收受禮品。受到黨內警告處分。
  2013年2月至2014年4月期間,金山區金山衛鎮城管分隊隊長衛國強利用職務便利,公車私用。受到黨內警告處分。
  (原標題:違反中央八項規定 滬三名幹部受處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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